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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经济纠纷律师 天津经济纠纷 茗杉

更新时间:2019-08-21 12: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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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法律”开幕,探讨法律与“人工智能”的深度融合

天津茗杉律师事务所作为一家谋求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茗杉律师事务所以满足客户多样的法律需求为根本目标,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快捷的法律服务。

天津律师事务所:当下,火的人工智能技术,天津经济纠纷顾问,正以“席卷之势”不断向各个行业蔓延,传统行业纷纷被“波及”。由此“互联网+法律”“人工智能+法律”等新名词不绝于耳,很多人都相信,天津经济纠纷,未来人工智能将给法律行业带来深远彻底而且不可限量的变革。  在本月2日,在位于上海陆家嘴的中国金融信息中心举办了年度中国Zui盛大的“人工智能+法律”论坛,本次论坛吸引了法律与科技界的学者、专家、以及科研机构代表,大家汇聚在一起共同商讨在人工智能时代,法律服务应如何与科技有机结合、创新发展。


  本次论坛聚焦“智能时代的法律服务”主题,展开“智能VS法律”高峰对谈,围绕“法律人工智能的现状与趋势”、“法律大数据与AI的实际应用”两个专题进行深入探讨交流,汇集了国内外一批富有前瞻性和指导性的创新研究与实践,通过不同领域、不同视角的观念碰撞,重新认识科技发展下法律行业发展的问题,解读在法律人工智能实践中所面临的困惑,为进一步促进中国法律服务行业的进步和发展做出有益的探索和贡献。



天津经济纠纷律师带您解读公司的法律责任应如何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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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成立公司,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那么你知道关于公司设立时候主体会怎么缺人的么?下面我们就来看看以下这篇文章吧。

  一、公司设立时责任主体的确定

  设立中的公司不可避免需要与外界进行活动,由于名称预先核准制度的存在,设立的公司常常以“某某公司”名义对外进行民事活动。公司在设立过程中,虽不具备法人资格,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但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与设立有关的法律行为。如公司成立,公司在设立过程中的法律行为由成立的公司承担。如公司不成立的,该法律后果由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


  二、公司设立时责任承担需要注意几个问题

  1.人民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下称解释三)第二条的规定,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可以要求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的。公司成立后对前款规定的合同予以确认,或者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相对人可以要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

  2.根据《解释三》第三条的规定,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可以要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公司成立后有证据证明发起人利用设立中公司的名义为自己的利益与相对人签订合同,公司可以不承担合同责任,天津经济纠纷免费咨询,但相对人为善意的除外。合同相对人以此起诉时,可以列公司和发起人为共同被告。

  3.根据《解释三》第四条第1款的规定,公司因故未成立,欠账人可以要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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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企业法律顾问带你详谈企业与企业之间是否可以相互借钱?


你知道么?企业与企业之间是否可以相互借钱呢?这篇文章就带您了解一下吧。

借贷是一种业务,其稳定关系到一国经济的长期稳定,只能由国家的机构专营,非机构企业之间的借贷历来为我国法律所禁止。长期以来,实务中对企业间借钱合同是一概否定其效力的,即认为企业间借钱合同不合法,应归于无效。关于企业借贷处理。对企业之间不合法借贷纠纷案件的处理,解释规定借钱人只返还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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